林於灝(四十一)
物質有質量,有形狀,並且佔有空間,所以容易觀察與瞭解。反之,能量沒有質量,又無形無象,所以不易為人所瞭解。
物理學上認為「能」可以作「功」,也就是說,能量可以用來產生某種作用,所以我們也就可以利用這個特點察覺到能量的存在。
能量如果以熱的方式產生作用,可以讓水分子振動而沸騰。於是我們可以發現熱能的存在。
能量如果以電的方式產生作用,可以讓電子流動,產生電流。於是我們可以發現電能的存在。
因為能量沒有形象但有作用,所以我們只能以能量的作用方式來命名,例如熱能、電能、光能……。
如果進一步探討就可以發現,能量作用的顯現方式是,使物質(如水分子、電子)產生「運動」(如振動、流動、甚至跳動)。也就是說,能量的功用,能量的表現方式就是運動。
能量是使物質產生運動的根源,運動則是能量的具體表現。所以,只要有運動的地方,必然就有能量的存在。
另外,運動一定要有那在運動的「主體」,而運動的主體就是物質。沒有物質,沒有運動的主體,那就沒有「東西」在運動,那麼「運動」這件事也就不能成立。
不可能存在「沒有物質的運動」,沒有離開了物質而仍能獨立存在的能量。也就是說,能量與物質是分不開的,二者是共生的。
能量可以被貯存,只要能夠佔據有利的位置或者能夠找到適當的物質來貯存。
被貯存的能量是,潛藏而未被利用的能量,可以稱之為「潛能」。潛能並不等同於無能,能量未被利用並不代表能量不存在。潛能一旦被釋放,化潛為顯,能量的作用就會表現出來。
例如,高山的冰雪或水庫中的水,都具有位能(這是潛能的一種)。一旦融化或洩洪,釋放出來的能量就可被利用,甚至再用來發電,而以電能的形式作用。
貯存的能量可以被釋放,釋放的方式可以是部分釋放,分段逐次釋放或者一次完全「突釋」。
例如,汽油或炸藥的化學能,在未燃燒或爆炸前,都潛藏在汽油或炸藥等物質之中。一旦燃燒或者引爆,能量也會被釋放出來。而氫彈、原子彈,一旦引爆,釋放出來的能量,更是不容小看。
因此我們知道,能量可藉不同的形式來做貯存、轉換與釋放。
另外,我們還可以利用能量對物質的影響或作用程度,而將能量的多寡計算出來。
例如,食物中的糖類、蛋白質、脂肪,也都含有不同數量的能量(稱為熱含量)。藉由消化酵素,經過消化作用,可將能量分段、逐漸釋放出來。也可在體外用燃燒的方式,一次全部釋放出來;然後再比較物質轉換前後的溫度差,就可得知釋放或轉換的能量多寡。
知道能量的多寡之後,我們便可加以分類。例如熱能、聲能的能量比較低比較少,相對的電能或光能則有較多較高的能量。
然後我們再觀察這些不同能量傳播速度,又可以發現,低能量如聲、熱的傳播速度慢,而高能量如光、電的傳播速度比較快。目前物理學界認為,光的傳播速度最快;而這也代表光的能量最高。
此外,從光能、聲能、熱能的傳播方式,就可發現,能所產生的運動是,無選擇性、無方向性、全面性的運動模式,會以立體的方式,向四面八方作輻射狀的擴散運動。
因為能量具有這種特殊的傳播方式,所以在傳播的過程中,能量也持續在發揮它的作用;因此就會形成一種能量傳播的「空間」,這種空間就可稱為「能量場」。簡而言之,某種能量的作用範圍,就是該能量的「能量場」。
前文我們已對人體能量的堆積與釋放做過一些探討,在進一步推進我們的探討之前,先對能量的一些基本概念做個介紹,將有助於後續的說明與瞭解。
物理學上認為「能」可以作「功」,也就是說,能量可以用來產生某種作用,所以我們也就可以利用這個特點察覺到能量的存在。
能量如果以熱的方式產生作用,可以讓水分子振動而沸騰。於是我們可以發現熱能的存在。
能量如果以電的方式產生作用,可以讓電子流動,產生電流。於是我們可以發現電能的存在。
因為能量沒有形象但有作用,所以我們只能以能量的作用方式來命名,例如熱能、電能、光能……。
如果進一步探討就可以發現,能量作用的顯現方式是,使物質(如水分子、電子)產生「運動」(如振動、流動、甚至跳動)。也就是說,能量的功用,能量的表現方式就是運動。
能量是使物質產生運動的根源,運動則是能量的具體表現。所以,只要有運動的地方,必然就有能量的存在。
另外,運動一定要有那在運動的「主體」,而運動的主體就是物質。沒有物質,沒有運動的主體,那就沒有「東西」在運動,那麼「運動」這件事也就不能成立。
不可能存在「沒有物質的運動」,沒有離開了物質而仍能獨立存在的能量。也就是說,能量與物質是分不開的,二者是共生的。
能量可以被貯存,只要能夠佔據有利的位置或者能夠找到適當的物質來貯存。
被貯存的能量是,潛藏而未被利用的能量,可以稱之為「潛能」。潛能並不等同於無能,能量未被利用並不代表能量不存在。潛能一旦被釋放,化潛為顯,能量的作用就會表現出來。
例如,高山的冰雪或水庫中的水,都具有位能(這是潛能的一種)。一旦融化或洩洪,釋放出來的能量就可被利用,甚至再用來發電,而以電能的形式作用。
貯存的能量可以被釋放,釋放的方式可以是部分釋放,分段逐次釋放或者一次完全「突釋」。
例如,汽油或炸藥的化學能,在未燃燒或爆炸前,都潛藏在汽油或炸藥等物質之中。一旦燃燒或者引爆,能量也會被釋放出來。而氫彈、原子彈,一旦引爆,釋放出來的能量,更是不容小看。
因此我們知道,能量可藉不同的形式來做貯存、轉換與釋放。
另外,我們還可以利用能量對物質的影響或作用程度,而將能量的多寡計算出來。
例如,食物中的糖類、蛋白質、脂肪,也都含有不同數量的能量(稱為熱含量)。藉由消化酵素,經過消化作用,可將能量分段、逐漸釋放出來。也可在體外用燃燒的方式,一次全部釋放出來;然後再比較物質轉換前後的溫度差,就可得知釋放或轉換的能量多寡。
知道能量的多寡之後,我們便可加以分類。例如熱能、聲能的能量比較低比較少,相對的電能或光能則有較多較高的能量。
然後我們再觀察這些不同能量傳播速度,又可以發現,低能量如聲、熱的傳播速度慢,而高能量如光、電的傳播速度比較快。目前物理學界認為,光的傳播速度最快;而這也代表光的能量最高。
此外,從光能、聲能、熱能的傳播方式,就可發現,能所產生的運動是,無選擇性、無方向性、全面性的運動模式,會以立體的方式,向四面八方作輻射狀的擴散運動。
因為能量具有這種特殊的傳播方式,所以在傳播的過程中,能量也持續在發揮它的作用;因此就會形成一種能量傳播的「空間」,這種空間就可稱為「能量場」。簡而言之,某種能量的作用範圍,就是該能量的「能量場」。
前文我們已對人體能量的堆積與釋放做過一些探討,在進一步推進我們的探討之前,先對能量的一些基本概念做個介紹,將有助於後續的說明與瞭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