談情緒

林於灝(廿三)

  一般而言,在日常生活中才比較容易發現激烈的情緒活動,例如大喜、大悲;但在靜坐中則會出現一些輕微的情緒,例如不安、煩燥。因此,輕微的情緒活動和雜念一樣,也是我們必須面對的困擾之一。
  情緒的活動越激烈就代表,引動的能量越多,作用越強,速度越快;情緒的活動越輕微則反之。因此,我們可以利用靜坐的機會,先行掌握處理細微情緒的原則,有了這個基礎,才能慢慢處理激烈的情緒。
  情緒是當體外環境中的事物,對身體產生刺激之「後」才發生的效應。體外的刺激會讓身體產生某種「體驗」,這個體驗會讓人體產生某種感覺,而感覺可概分成愉悅、不愉悅以及中性三類。
  從人體求生存的角度來看,感覺如果是愉悅的,就會將刺激的來源視為對人體是「友善的」;感覺如果不愉悅,就會將刺激的來源視為是「不友善的」。對於中性的感覺,相對之下,就沒什麼反應。
  因此人體會以「對我(自己)好不好」的形式來作認知,而樂於接受(對我好的)愉悅體驗,並排斥(對我不好的)不愉悅體驗。
  請注意,到目前為止,我們只談到刺激、體驗、感覺與認知,「情緒」還尚未呈現出來。
  當感覺產生「時」,人體傾向於接納愉悅的體驗,因此會讓身體形成「開放」的狀態,以便讓愉悅感遍潤全身。相反地,人體傾向於排斥、拒絕不愉悅的體驗,因此會讓身體形成「封閉」的狀態,以便逃避或抵抗不愉快感擴散或深入身體的其他部位。在形成「開放」或「封閉」狀態時,首先引動的就是能量。而在能量開始流動時,情緒也就隨之向外呈現。
  所以,在歡樂時,人會放鬆身軀,呈現「開放」狀態,血管也舒張,讓愉悅的感覺在體內流佈,並以大笑的情緒對外表示迎合。在悲傷時,會捲曲身體,呈現「封閉」狀態,逃避躲閃不愉悅的感覺在體內漫延,並以愁眉苦臉或哭泣向外表示受到傷害。在生氣時,就會緊繃身體甚而不自覺的握拳,呈「封閉」狀態,血管也收縮,抗拒不愉悅的感覺在體內流竄,而以憤怒的情緒對外表示排斥或反擊。由此可見,情緒的表現,需要能量作為基礎。
  情緒和本能不同。所謂的本能是指在出生之後,不學就會的能力。本能可概分成兩類,一類是「內」在機能,包含對心跳、呼吸、體溫的調節;另一類是「外」在機能,包含肢體碰到熱燙物體會縮回的反射動作。這些機能主要是為了生存,在必要時可以即時因應環境的變化,這些機能,眾人皆有,眾人皆同。
  本能由腦幹負責,而負責情緒的邊緣系統是在腦幹之後才演化出現,所以情緒的表現並不像「不學即會」的本能,情緒會受到文化、教育、社會等等的影響,而在表現時會有放縱或節制的不同。它是經由一次又一次的「體驗」慢慢累積出的一個「經驗」的集合體。
  因為情緒是由體驗累積而成的一種經驗,所以在經驗中就包含記憶,而這個記憶又包含過往表現情緒的方式以及效驗等等,因此到後來,即使刺激不再源自外在,也會在體內由記憶導發。此時,如果再讓新舊體驗交互作用,就會更難處理情緒的問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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